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编号为苏同律证字(2024)第086号。该意见书详细阐述了激励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包括激励对象的确定、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程序、信息披露、财务资助情况等。计划旨在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调动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的利益紧密结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计划已获得江苏省国资委的批复,且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程序,但仍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承诺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