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春股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提供独立财务顾问服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700.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91%,无预留权益。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需满足特定要求,且行权安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在授权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开始。激励对象为上海骏梦的核心骨干,旨在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增长。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富春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产生正面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富春股份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还需经富春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