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12月12日和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全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7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91亿元。
2024年6月期间,公司实际新增担保额为54.09亿元,具体包括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了215,392万元的担保,以及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了325,474.13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新增担保额为318.3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69.41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48.89亿元。这些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50.60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6.80%。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需承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