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作为朗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朗威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朗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6,4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的股份数量为104,089,860股,占总股本的76.3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2,320,000股,占总股本的9.03%,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4年7月5日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高建强先生和沈美娟女士,两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包括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等。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两位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后,高建强先生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887,500股,沈美娟女士为192,500股,合计3,08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从102,300,000股减少至99,22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从75.00%降至72.74%;无限售条件股份将从34,100,000股增加至37,18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从25.00%升至27.26%。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仍为136,400,000股。
国投证券认为,朗威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且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因此对朗威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