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指出,公司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议,以及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复,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至3.54元/股,并将回购注销一名离职员工的16.5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58.41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这些行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