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企业负责人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方面的待遇,以及业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出国等业务支出。细则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位,规定了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补贴发放方式,补贴标准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人每月1920元,其他负责人不超过此标准的80%。对于办公用房,企业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超过27平方米,且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培训方面,企业负责人培训费用年度预算总额每人不超过10万元,需通过预算安排并纳入统一管理。此外,细则还强调了预算管理、动态监控、公开透明和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确保企业负责人待遇和支出合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