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至少5年的法律、经济、财务或管理等相关领域经验,并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候选人确认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以及多个中央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意见和规定。
候选人声明其独立性,不属于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多种情形,如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等。候选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案件、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等。
候选人未曾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职,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且在四创电子的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候选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且已根据上交所指引核实了任职资格。候选人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的情况,将按规定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