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03,590,792股为基础,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红利发放不涉及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按原定比例实施,且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变。分红派息日期定于2024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分红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特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包括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和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详情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联系电话0574-87050028,传真0574-8705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