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公告编号为2024-030。公司决定不分红差异,每股现金红利为0.22元。此次分配方案已在2024年5月31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的所有股东,以公司总股本123,071,000股为基础,共派发现金红利27,075,620元。
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7月9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0日。红利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指定交易后派发。
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公司采取不同的扣税措施。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的不同,适用的税负也不同,最长持股期限免税,最短持股期限税负为20%。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QFII股东按10%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缴纳所得税。
若对权益分派有疑问,可联系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为0532-86625751。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