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药石科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来调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具体调整包括:因公司实施2022年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从51.53元/股调整至51.12元/股。此外,因30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9,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放弃归属,作废195,525股;因预留授予部分超期未授予,作废100,000股。总计作废494,525股限制性股票。这些调整和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