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该方案已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以现有总股本1,905,0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其中,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3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将在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分红派息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特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包括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陈利浩、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黄建元。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并履行相应程序。咨询详情可联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咨询电话为0756-6298628,传真电话为0756-3399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