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岳阳兴长总经理工作细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更新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得到明确规定,其中总经理负责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董事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决定聘任或解聘非董事会决定的管理人员,决定特定限额下的交易事项和捐赠赞助,代表公司签署协议或处理相关事宜,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班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分管业务和日常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可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提请解聘或聘任所辖业务范围内的管理人员,并享有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不得收受贿赂、挪用公司资金、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等,并需确保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配合监事会行使职权。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班子的日常工作形式,由总经理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主要决策内容包括落实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规划、决定交易事项、制定规章制度、决定员工薪酬福利等。会议需有明确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涉及“三重一大”问题需履行党委集体审议程序,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需听取公司党委、工会和员工代表大会意见。会议应有2/3以上总经理班子成员出席,重要决议形成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签发和督办,决议执行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会议记录和纪要由公司档案室保存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