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6月修订))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即公司通过公开或定向发行证券所筹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在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禁止用于高风险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行为。公司可以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需符合特定要求,且单次补充时间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每年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公司需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督。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具体要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的详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