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东兴证券发布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指出,东亚药业于2023年7月6日发行了6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总额6.9亿元,债券简称“东亚转债”,代码“111015”。2023年8月2日,该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存续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9年7月5日,转股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9年7月5日。
2024年5月14日,东亚药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基于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计算,预计派发红利总额为36,772,169.61元。鉴于此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32044元,因此,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东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60元/股调整至20.28元/股,调整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
东兴证券表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规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作为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将持续关注东亚药业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