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授权董事会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等议案。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代表公司71.1781%的表决权股份,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