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拟将可转债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7月30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项目因审核中止,原有效期不能满足发行工作需求,故做出上述延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