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6月27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2,099,246,3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