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6月))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6月26日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内容涵盖公司经营宗旨、股份和注册资本、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运作、董事会构成与职能、独立董事选举程序、累积投票制度、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章程修订等多方面。
其中,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需遵循特定程序,确保其独立性,并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通知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应用于董事选举,以保障小股东权益。
股东大会的召开需提前通知股东,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表决方式包括现场、网络等,表决结果需公开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包括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此外,公司章程还规定了股东名册的管理、股东权利义务、对外担保、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机制、股东会议通知要求、股东名册异议处理及股票补发程序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