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周年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分别于2024年6月举行,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其中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周年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H股类别股东大会则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出席股东代表公司不同比例的股份,会议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