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相关协议补充披露的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补充公告,详细说明了关于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协议内容。协议中,山东罗欣药业(乙方)向目标公司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及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丙方)授予在山东省内独家经销权及省外优先经销权,条件是目标公司及丙方能满足乙方业务需求且提供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等商业条款。此外,协议确保在交割后五年内,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与目标公司的采购、返利、付款政策及至少15%的平均毛利率(账期不少于3个月)维持不变,同时目标公司需保证连续五年每年无税销售额不低于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