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范围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上限设为每股31.00元,此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因个人资产规划,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吴春艳女士,此内部转让不影响公司控制权且与回购方案无冲突。除此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和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影响、未能按时实施用途导致股份注销等风险。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同时将及时披露回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