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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6-26 0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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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细则依据包括《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良好职业道德及相应工作经验,并持有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职责包括: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与监管机构沟通、制定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监督信息披露义务、组织培训、保密工作、内幕知情人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协助公司治理及承担上市后培训事务等。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限制、任免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及工作中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公司须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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