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6月))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工作制度,旨在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选的遴选、审核等工作。委员会的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制度涵盖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并明确了与董事会的关系及工作开展的具体流程。此外,制度还规定了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记录保存以及对董事会的建议报告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