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制度要点包括: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管,负责与上交所联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由董秘分管;董秘任免需符合法定条件,不得有违规记录,且公司在特定情况下须一个月内解聘;董秘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秘具体职责广泛,涵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董秘有权获取公司财务和经营信息,遇妨碍可向上交所报告;公司重大决策前需咨询董秘意见。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