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和5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公告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华天大酒店举行,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约1.24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会议审议了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在内的十一个议案,并全部获得通过,平均同意比例约为99.03%。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