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财经聚焦 - 正文

利好加速沪指收复2600点上演大逆转 变盘时点临近?

来源:证券时报 2018-10-25 15:0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银保监会:允许保险资管公司设专项产品 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维护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设定了产品管理人条件,要求产品管理人应具有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格。二是明确了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等。三是强调了专项产品的退出安排,一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维护上市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同时明确了产品的退出安排和方式,确保平稳退出。四是制定了专项产品风险管控措施。从专户管理、封闭期、存续期、投资集中度、事前登记、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明确该产品不纳入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

《通知》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创造良好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通过专项产品形式,保险资金可以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二是有利于有效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技术有优势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三是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做实体经济的长期资金提供者,从而更好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进一步支持保险机构增加对上市公司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规模,调整和优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领域监管制度,对符合国家战略和宏观政策导向的项目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

【相关报道】

险资首只“拆雷”专项产品或将面市!谁先出手?

快速响应监管号召、积极筹备“专项产品”事宜,保险资金第一只专项产品或将很快面市!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着手研究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中国人寿集团首席投资官、国寿资管总裁王军辉在今日证券时报刊发的其署名文章《当好金融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当中提到。

这是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上周五表态允许险资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后,保险机构对于专项产品的首次公开发声。

此前多家媒 体报道,监管正在抓紧制定险资参与的相关配套方案。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保险机构对专项产品极为关注,在期待配套方案尽快出台、与监管保持紧密沟通的同时,多家保险机构也在积极行动筹划专项产品相关事宜。

险资积极响应专项产品事宜

王军辉在上述署名文章中表示,国寿资管正加快市场化建设步伐,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已经着手研究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这一保险机构对于专项产品首次公开发声所表达内容,也是行业关注和积极响应专项产品相关号召的一个缩影。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上周五(10月19日)的表态受到市场关注——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保险行业对监管所提的“专项产品”极为关注,在郭树清发声当天即有保险公司向监管询问有关细节。不过鉴于配套政策尚未敲定,当时并无明显跟进动作,业内只是期待监管机构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寿资管公司对于专项产品事宜已内部立项。而除了透露公司已着手研究设立专项产品外,王军辉还写道,权益投资已逐步成为国寿资管的重要配置品种,并称,未来将继续加大权益配置比重。

他表示,面对当前市场形势,国寿资管将继续秉承价值投资理念,把握新经济成长特征,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质民营企业纳入核心资产范围,将保险资金更好配置到中国经济的“增长引擎”。通过公开市场长期股权投资、战略投资、优先股和非公开市场股权投资等长期持有核心资产,达到有效降低权益投资波动冲击和长期获得较好增值的目的,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专项产品到底如何理解?

对于监管所提的“支持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不纳入权益比例监管”一事,一位保险投资人士分析,本质是鼓励险资入市,助推优质上市公司行情好转,来帮助化解目前市场存在的股票质押风险问题。

横琴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王立川对券商中国记者分析称,通过设立专项产品来入市,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相当于有了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举措,“有资格设立专项产品的,只有具有业务资质的保险资管公司,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非理性投资以及浑水摸鱼的情形。”

同时,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疏漏事宜,监管层也可以及时发现并干预。专项产品的规模数据等是可以随时被掌握的,相当于是增量放开,而原有的比例限制并没因此而作废。二是随时可以窗口指导的方式来修正。“这其实是相比2015年救市的一种优化。”他认为。

“专项产品设立可以很快”

根据保险业内人士的理解,专项产品将会是一个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在内的各类公开市场品种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目前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规模在数千亿元,这对于不少保险资管公司来说,已是一种较为成熟的业务。因此,即使新申请设立产品,对保险资管业也不陌生。同时,若有绿色通道“加持”的话,一旦政策出台,产品设立速度会进一步提升。

另外,一位保险资管人士分析,不排除有保险资管公司目前手中就握有“壳产品”,即产品已经获批,但还尚未发行的。如果产品类型匹配,向监管报备后可以作为“专项产品”的话,也可以很快向保险同业发行,对拉动险资入市较快起到效果。

此前多家媒 体报道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已在研究酝酿险资参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具体方案。具体措施包括,允许具备条件的保险资管机构设立专项产品,面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的,参与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将设定合理锁定期,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以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

顺利的话,保险资管业第一只专项产品将很快面市。

产品需解决好净值波动问题

尽管保险业认为设立一个专项资管产品的流程并不难,但是产品要设计好、要有吸引力的话,存在一定难点。

一家中小险企首席投资官表示,现在的资管产品多是净值型的,因此发行产品的管理人,必须要考虑净值波动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险资普遍希望参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的专项产品,能具有固定收益。但,投向股票的产品如何保持净值稳定?

多位保险资管人士提到了类似于“可交换私募债”“可转债”的方式,设定一个年限(比如3年),形式是债,净值就不会随股价波动了。“若以3年为一个周期,股市再熊3年的可能性比较小,等股市好起来了,上市公司也能够把钱还了,再给资金一个选择权,可以换股票,再能赚一笔,对大家都是一个好事。”上述中小险企首席投资官认为。

也有保险投资人士表示,专项产品可以投向质押盘里有较高固定分红的那些股票,这也利于产品形成稳定收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州高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