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西藏天易隆兴的借款时机很敏感。一方面,西藏发展于2016年3月2日起开市停牌重组,拟购买标的资产范围为国内某新能源行业公司的控股权;另一方面,就在5月24日,西藏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西藏光大金联”)将其持有的2809.96万股西藏发展限售股解除质押。
2016年6月1日,西藏发展宣布终止重组,并发布第一大股东转让股权提示公告称,西藏光大金联于6月1日与西藏天易隆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西藏光大金联悉数退出,西藏天易隆兴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消息一出,尽管重组终止,西藏发展复牌后连续两日大涨。此后均在13.36元/股(质押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之上。
即便如此,西藏天易隆兴还是追加了增信措施。起诉书称,2016年10月14日,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三洲隆徽公司”)、储小晗、李佳蔓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对西藏天易隆兴《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7年2月24日,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丰科华公司”)亦出具了类似的承诺函。
4.5亿元信托贷款到期后,西藏天易隆兴进行了展期,合同双方将贷款期限变更为24个月(2016年5月27日-2018年5月26日),相关还款细则亦进行了调整。
起诉书称,2017年9月18日,西藏发展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对西藏天易隆兴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即便如此,西藏天易隆兴的信托贷款仍严重违约,国投泰康信托将其诉至法庭。随后,监管部门亦对此事进行问询。不过,西藏发展与西藏天易隆兴均否认出具过承诺函。
“当时是储小晗找华融方面谈的贷款。”8月22日,储小晗旗下的一家公司高管徐征(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无论是西藏天易隆兴还是西藏发展,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是储小晗、李佳蔓夫妇(简称“储氏夫妇”)。
储小晗控制的另外一家公司的一位高管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进一步指出,储氏夫妇通过一系列的“马甲”公司隐身幕后。此次争议的公章问题,据说是合同中使用了一枚西藏发展的旧章。
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多次致电西藏发展董秘杨岚岚,对方一直未接电话。国投泰康信托一位人士称,该公司只是给双方提供信托通道,此次起诉亦是受委托人所托,公章真假问题以司法部门的鉴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