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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银座股份(600858)周内三次登龙虎榜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6-01-02 0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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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银座股份(600858)报收于7.46元,较上周的6.86元上涨8.75%。本周,银座股份12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7.47元。12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6.44元。本周共计1次涨停收盘,无跌停收盘情况。银座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32.5亿元,在一般零售板块市值排名51/5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385/5181。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银座股份因日换手率达20%近5个交易日第三次登上龙虎榜。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并调整内部组织架构,新增数字化经营中心等部门。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已增持公司股份1.06%,增持金额达3,163.1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5年12月29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银座股份(600858)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3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审前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保持与外聘审计师的沟通,审查其独立性和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议案。如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对前后任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披露相关决议及被改聘事务所的陈述意见。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决策程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信息传递与披露流程、事务管理职责、未公开信息保密措施、财务内控机制、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制度明确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范围、信息内容及保密要求,规定在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须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并将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需对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履行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程序,并做好知情人登记和保密承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应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监管机构。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价格确定原则。规定了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审议和披露作出具体要求。部分符合条件的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议和披露。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细则规定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任职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作为日常决策形式,由总经理主持,定期研究经营管理工作。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胜任职务或造成损失,将面临处罚或赔偿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办法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查条件、审批权限及程序,要求对被担保人资信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反担保、担保信息披露、担保管理及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涉及关联方担保的需经非关联董事及股东会审议。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需履行相应程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募集资金使用须按计划审批、申请、检查评价流程办理,改变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财务部门需设立台账,按月编制使用分析报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每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制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行为,要求关联交易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财务中心需监控异常往来并及时上报,注册会计师须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发现资金占用情形时应采取措施追责并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包括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部分。细则明确了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并行使监事会职权。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遴选与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各委员会均对董事会负责,会议决议需按规定程序报董事会审议。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申报、披露、锁定、解锁及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买卖股份前须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涉嫌违法违规时将被限制转让。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将被收回。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将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咨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对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监控,超募资金、闲置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及公司治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须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并按规定报告和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离任审计、责任义务延续等内容,规定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原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需继续履职。同时强调离职人员在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审计沟通,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时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独立性。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该细则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也须经过专门会议审议。会议可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的召集人组织,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关联人等。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事项。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登记备案、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措施。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者将被追责。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组织与实施要求等。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信原则,并设立专门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相关工作。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明确了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资产等各类资产减值的认定原则、计提方法和核销依据。制度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测试,计提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且部分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资产核销需取得合法有效证据,并履行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批程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权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原则、机构设置、审计人员要求、审计权限、工作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公司设立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银座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徐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关联交易议案表决。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23%。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银座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截至2026年1月5日,商业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5,50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增持金额3,163.1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可能因市场变化或资金筹措不到位存在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银座股份第十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包括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委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计部、发展部、顾客关系管理部、品控管理部、团购中心、百购事业部、超市事业部、财务管理中心、数字化经营中心、工程物业中心。上述事项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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