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顺鑫农业(000860)报收于14.78元,下跌0.14%,换手率0.56%,成交量4.16万手,成交额6145.06万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1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7.37万元。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宋立松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康涛为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秦龙、董文彬、阮昕、魏金旺为副总经理,董文彬为财务总监,徐国骏为证券事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并通过公司2026年拟向多家银行申请合计5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31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448%,所有提案均获通过。宋立松、李秋生、康涛、赵一田、赵子萌当选非独立董事;宁宇、徐浩然、薛莲当选独立董事。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世俊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现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副厂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明确离职生效条件、补选时限、任职禁止、交接程序、离任审计、承诺履行及忠实义务等内容。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确立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可持续发展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规范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投资者行为,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使用夸大或误导性语言,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问题收集与发布,董事会秘书组织审核回复内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核查,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并可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涵盖基本原则、定期与临时报告要求、管理机制、暂缓与豁免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规定公司及下属单位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在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适用对象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及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重大信息范围包括经营方针变更、重大投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资产冻结、诉讼仲裁等。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通过股东会、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设立对外联系渠道,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并规定活动记录与存档要求。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参与年报编制过程,了解经营状况,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查审计安排与初步意见,对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签署确认意见,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咨询,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与独立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明确禁止交易的敏感期、股份转让比例限制、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开展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进度、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审计质量、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报送深交所,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事项需同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董事长为制度执行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股票、债券、委托理财等,强调使用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董事会和股东会根据投资额度履行审批职责。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因未履职导致年报重大差错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审批后执行。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受理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接受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需提供事实、当事人信息及证据,举报事项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查证属实可给予奖励,对恶意诬告将追责,所有材料归档备查。
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将重大风险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类,设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决策与指挥,规定风险信息报告时限、处置流程、信息发布及事后总结机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及文件保管等工作,公司应提供履职便利,不得无故解聘。
反舞弊制度界定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贪污挪用资产、泄露商业秘密等,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及内审部门职责,设立举报渠道并保护举报人,对舞弊行为可采取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处理,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遴选审核候选人并提出任免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细则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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