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ST国华(000004)报收于10.88元,下跌0.09%,换手率2.18%,成交量2.76万手,成交额3027.11万元。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6.5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0.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6.79万元。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子公司治理结构、人事行政、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等内容。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母公司战略决策,定期报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规范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审批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子公司合规运作。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高管薪酬执行。制度还规定了薪酬的约束机制,如因违法违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考核与奖惩等内容。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需具备十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及会计师以上职称;财务经理需五年以上相关经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财务负责人须接受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依据。离任需提交辞职报告并接受离任审查。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权限职责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需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及合法合规条件。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中长期规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同时明确总经理应遵守诚信勤勉义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的考核、奖惩、报告制度及回避制度。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要求董事、高管勤勉尽责,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发现占用情况及时报告。发生违规占用时,公司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追偿,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按规定审批,严禁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独立董事每季度核查资金往来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核查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季度现场核查。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原则包括客观公正、有责必究、权责对等。对责任人可采取约见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牵头核查差错并提出处理建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该制度同时适用于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会计核算、财务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资金筹集、货币资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制度明确了会计政策与估计,包括收入确认、金融工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方法。同时规定了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及工作交接等流程,旨在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范围、原则及审批权限。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股票基金、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经营性项目投资。公司投资需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战略匹配和效益优先原则。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标准依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确定。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后续管理与审计监督机制,并明确了违规投资行为的责任追究。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规范保密及登记工作,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董事会为责任主体,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共同对档案真实性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规定内幕信息范围包括经营、财务重大事项及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内部人员、股东、中介机构等。要求在信息依法披露前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严禁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违规将追责。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限制、敏感期禁止交易、股份变动申报、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罚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并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敏感期内的交易行为进行了限制。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由公司公告,且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违反规定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可能受到监管处分。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环境类、信息类四类,建立应急领导小组,规范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信息报告、信息披露及事后评估流程,强化信息保密与媒体应对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旨在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经营、声誉及股价的影响,维护投资者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接待和推广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活动。制度明确了接待和推广的对象范围、基本原则,包括公平、诚信、保密和合规披露等。公司通过调研、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形式开展交流,但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或重大事项公告前进行相关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相关工作,公司需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对接待过程详细记录。制度还规定了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的要求,以及研究报告、新闻稿等内容的核查与处理机制。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内容及组织职责。内部控制涵盖业务控制、会计系统、信息传递、内部审计等方面,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管理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与执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与监督。内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及改进情况。公司需每年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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