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双星新材(002585)报收于6.82元,上涨1.04%,换手率5.39%,成交量47.77万手,成交额3.24亿元。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8.6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29.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9.64万元。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 <市值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上述制度修订及制定事项均获得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职权范围及责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需忠实勤勉履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采购、销售、生产等。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细则还规定了重大事项权限、报告制度及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程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及内容要求。制度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规定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及进展披露义务。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明确财务信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条件、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原则。公司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开展沟通,规范信息披露,保障股东权利行使,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行为,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从重处理,有主动纠错等情形的可从轻或减免处理。该制度同时适用于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市值管理应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公司价值合理反映。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公司严禁利用市值管理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一致、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津贴为11万元/年,按月发放,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他董事及高管实行‘年度基本工资+绩效’薪酬结构,依据岗位责任和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发放。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战略变化等因素。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结算薪酬。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明确离职人员在工作交接、离任审计、忠实义务、股份转让、竞业禁止等方面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保护。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做好登记备案和报备工作,强化信息保密责任,防止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规定了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追责机制。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的行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发布内容,涉及重大事项需报董事长审批,严禁利用平台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相关人员需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被查封、董事高管变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报告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责任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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