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歌华有线(600037)报收于7.28元,下跌0.41%,换手率0.88%,成交量12.23万手,成交额8939.39万元。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22.12万元,占总成交额21.5%;游资资金净流入983.18万元,占总成交额11.0%;散户资金净流入938.94万元,占总成交额10.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推进超高清升级项目,提升用户粘性及盈利能力,并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机顶盒全覆盖目标。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471.24万元变更投向,用于“超高清升级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01,471.24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周期36个月,实施主体为歌华有线,实施地点在北京市。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7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48年,年均净利润9,088.89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823.31万元将继续用于原项目建设。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据此对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包括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15项制度,废止2项制度并将其内容合并至其他制度中。部分修订后的制度将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中风险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投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投资范围包括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无异议。
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监督、评价和建议,并规定审计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整改等流程,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沟通内容与方式,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可依法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及程序,规定内部审核流程、保密要求及后续披露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行为将被追责。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知情人保密义务,要求在信息公开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明确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原则,涵盖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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