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宁水集团(603700)报收于13.13元,下跌0.76%,换手率1.49%,成交量2.98万手,成交额3936.11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5.62万元,占总成交额2.43%;游资资金净流入79.96万元,占总成交额2.03%;散户资金净流出175.58万元,占总成交额4.4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马溯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其为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委员会成员为马溯嵘先生(主任委员)、陈富光先生、马思甜先生。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琳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9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马溯嵘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董事会结构优化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但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溯嵘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补选其为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实施内部股份转让,蓝墨7号通过大宗交易向张琳、张蕾转让140万股,蓝墨8号向杨茗转让80万股,转让后蓝墨8号不再持股,杨茗成为新增一致行动人。王宗辉、赵绍满、徐云、王开拓因个人资金需求分别减持73.06万股、36.57万股、36.55万股、46.59万股,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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