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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C锡华(603248)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5.28万元,占总成交额0.5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9 0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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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C锡华(603248)报收于26.08元,下跌1.29%,换手率41.31%,成交量28.63万手,成交额7.5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5.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38.0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风电核心装备项目拟投入90,076.57万元,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补足。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锡华铸造提供2,5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5.28万元,占总成交额0.54%;游资资金净流入438.06万元,占总成交额0.58%;散户资金净流出32.78万元,占总成交额0.04%。

公司公告汇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576.57万元,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风电核心装备研发中心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90,076.57万元,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为2,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相关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认为该操作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2,576.57万元,其中2,500.00万元将用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苏锡华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款项仅用于募投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会议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12个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锡华铸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异议。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收益归公司所有,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支付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该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上述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锡华铸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可分期偿还或续借。募集资金已存放于专户管理,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借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576.57万元,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两个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后的风电核心装备研发中心及产业化项目(一期)拟投入募集资金90,076.57万元,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拟投入2,500.00万元。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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