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盘,广州酒家(603043)报收于17.99元,下跌1.1%,换手率0.51%,成交量2.88万手,成交额5182.48万元。
12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8.23万元,占总成交额2.09%;游资资金净流入436.22万元,占总成交额8.42%;散户资金净流出544.45万元,占总成交额10.5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相关权益。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在OA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未收到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相关人员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68,770,8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6,318,435股后的562,452,37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245,237.0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个人股东、QFII、沪股通投资者等按相关规定执行差别化或代扣代缴所得税。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回购6,318,435股,导致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62,452,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56,245,237.00元。本次权益分派适用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均为16.85元/股,差异影响小于1%。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自2025年12月31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5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2.42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其他回购事项变更。公司将继续推进回购计划,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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