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华电新能(600930)报收于6.33元,下跌0.94%,换手率2.69%,成交量67.4万手,成交额4.28亿元。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25.55万元,占总成交额18.51%;游资资金净流入1345.54万元,占总成交额3.14%;散户资金净流入6580.01万元,占总成交额15.37%。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2026-2028年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服务及工程承包、设备采购等框架协议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2026-2028年框架协议的议案。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董事吴韶华、陈朝辉的辞职报告,二人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总经理侯军虎、副总经理张戈临、财务负责人吴豪、董事会秘书黄永坚因工作安排需要离任,其中侯军虎、吴豪、张戈临、黄永坚仍将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聘任吴豪为总经理,杨帅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吴豪、王元生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90亿元,选择品种一,基础期限3年,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重新定价周期,公司有权选择续期或兑付。债券简称为25华新Y7,代码244450.SH,票面利率2.14%。发行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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