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25日*ST创兴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鹏、代理董事长杨喆、柯银霞、郑坚、骆骏骎、阙江阳、骆科波、陈建玲、顾简兵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551810371,以下简称“*ST创兴”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建筑与装饰业务收入、成本跨期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22-2024年确认收入、成本的25个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存在跨期问题。上述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司未准确核算资产负债表日累计投入成本并及时更新预计总成本,而是将大额收入及成本确认在竣工后年度,导致2021-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实。2022年4月,公司将2019年购得的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五亩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80万元。公司将该次出售披露为与梁明华控制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相关股权款实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冠全控制的上海百汇星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公司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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