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微芯生物(688321)报收于28.43元,下跌2.17%,换手率2.25%,成交量9.17万手,成交额2.62亿元。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55.28万元,占总成交额5.18%;游资资金净流入2863.46万元,占总成交额10.94%;散户资金净流出1508.18万元,占总成交额5.76%。
11月19日微芯生物出现4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1255.5万元。
11月19日微芯生物发布公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至11月19日期间合计减持48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3%,期间股价下跌5.49%,截至11月19日收盘报27.9元。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5日;因股份注销及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7,807,559股,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同意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原有效期将于2025年12月5日届满,现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2月5日,发行方案及其他授权内容不变。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A股股东可参与投票。会议将审议延长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变更注册资本并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等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B栋22楼。
因股份注销及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7,807,559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内容包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股东会职权等。同时拟制定及修订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涵盖公司经营、财务及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需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保密作出严格规定,防止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制度明确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大股东等。需报告的重大事项涵盖交易、关联交易、研发项目进展、重大风险等情形,并对信息报告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保密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要求。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下,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登记、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后续管理、检查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规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标准,包括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比例和金额门槛,并明确市值计算方式及分期实施交易的处理原则。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建立投资项目的建议、评审、审计监督及定期报告机制,并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非独立董事根据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或外部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按月领取津贴并报销履职费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并建立追索与扣减机制。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定义,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允定价原则。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需回避表决。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部分特定情形的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和披露。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审议相关事项,超出权限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若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追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行使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拟定等职权,并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审批权限等内容。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适用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事项。公司需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记录不少于十年,相关知情人须签署保密承诺函。当信息不再具备保密条件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该细则。选举时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董事,若出现得票相同影响当选名额的情况,需进行再次投票。细则还规定了投票有效性、计票程序及当选结果公布方式,并明确未尽事项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出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沟通内容及方式,规定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强调在信息披露合规基础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回应诉求。公司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制度规定对外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严格控制风险。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需满足特定表决通过条件,特别是对关联方担保需履行披露和回避表决程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的经办与后续跟踪,确保担保行为合规、风险可控。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旨在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披露要求,并规定信息披露的内部报告机制、保密措施、档案管理及违规追责等内容。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780.7559万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章程规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份增减、回购、转让等事项。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10.00%减少至8.82%,权益变动发生在2025年10月23日至11月19日期间,主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减持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也未违反相关承诺。公司表示将持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规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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