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联翔股份(603272)报收于21.55元,下跌1.33%,换手率1.55%,成交量1.61万手,成交额3479.96万元。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5.63万元,占总成交额9.93%;游资资金净流入67.08万元,占总成交额1.93%;散户资金净流入278.55万元,占总成交额8.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确认审计委员会由刘华、陈叶凤、陶荣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刘华任召集人。同时审议通过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卜晓华担任该职务并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01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5%。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卜晓华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A股股东同意61,008,100股,占比99.98%,反对0股,弃权9,200股。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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