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洲明科技(300232)11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第二期合伙人的开户证券公司变更,请问下相关的基金合同需要相对应更正吗?
洲明科技回复:您好!第二期合伙人持股计划仅变更用于场内交易的经纪券商,并未变更负责资产托管与监督的托管券商,因此不涉及基金合同主体、托管关系或核心条款的变动,基金合同无需同步更正。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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