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ST沐邦(603398)报收于8.2元,上涨2.63%,换手率3.59%,成交量15.55万手,成交额1.28亿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90.88万元,占总成交额4.62%;游资资金净流出2.61万元,占总成交额0.02%;散户资金净流出588.26万元,占总成交额4.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昌产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为本次借款提供无偿、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内蒙豪安的担保余额为4,073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1.81%。被担保人内蒙豪安2025年9月末净资产为-28,261,324.68元,处于亏损状态。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39%。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4888%。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函》,获悉其债权人工投联动以沐邦新能源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决定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其中大部分股份已被质押并被多轮轮候冻结。公司表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此前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目前尚无结论性意见。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债权人南昌市龙保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尚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整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处置完毕,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因2024年度财务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年报披露后仍不符合条件,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分别因涉嫌财务数据虚假披露、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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