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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交投(002200)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21.06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7 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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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ST交投(002200)报收于8.37元,上涨5.02%,换手率3.78%,成交量6.96万手,成交额5731.1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21.06万元,显示主力对个股关注度提升。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关联方签订合计3,052.90万元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21.0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82.5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38.5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18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项新制度的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两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合同金额合计3,052.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6日,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需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两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涉及牟元高速公路沿线建筑设施工程和临时用地复垦复绿工程,合同金额分别为2,485万元和567.90万元,合计3,052.90万元。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旨在增加业务订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自2025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490.64万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情形、程序、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制度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离任时的信息披露、工作交接、股份转让限制、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延续,以及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机制。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明确其忠实义务、勤勉义务、信息披露责任、股份买卖要求等。文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声明与承诺、会议参与、独立董事职责、董事长特别规范等内容,强调禁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行为,要求相关人员依法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筹备及文件归档等工作。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授权范围包括一定额度下的交易、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关联交易等事项,但不得涉及对外担保、对外投融资等重大事项。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授权事项需在董事会监督下执行,总经理应在授权范围内集体决策并定期报告执行情况。董事会可根据法律法规、公司战略或经营环境变化动态调整或收回授权。办法强调授权应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权责对等原则,并明确了授权责任追究机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登记、备案、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要求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管机构。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相关人员须支持配合。制度还规定了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及协助职责,以及董事会秘书的解聘情形和离任要求。

社会责任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社会责任制度,涵盖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投资者,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行职业培训,维护供应链诚信,加强环保管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未勤勉尽责导致重大差错的问责机制。制度涵盖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错误、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对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并规定从重或从轻处理的情形。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主体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份持有申报、买卖行为规范、禁止买卖情形、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份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相关细则同时废止。

对外担保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程序、日常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为无股权关系的外部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防范违规担保风险。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研究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提出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同时废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规定了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内容。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网站、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司接待特定对象的管理要求。制度规定接待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持股5%以上股东、媒体等。接待活动需提前预约登记,签署承诺书,做好记录备案。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的信息仅限于已公开内容,分析报告等文件须提前知会公司并经核对。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信息类型、审核程序及登记备案要求,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并要求在特定情形下及时补充披露。相关材料需保存至少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的定义、信息范围以及对外报送的流程和要求。公司要求在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承诺函,并将相关方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要求赔偿损失、收回非法所得等。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管理要求。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需及时、公平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告披露,并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明确总经理任职条件、职权范围及工作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方案,并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约束机制,以及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制度。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等报告义务人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比例及金额。报告义务人须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定义、分类及应急处置机制。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四类,涵盖大股东风险、经营恶化、自然灾害、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况。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决策、指挥、信息披露及对外沟通。制度规定了预警预防、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措施、善后评估及奖惩机制,强调及时报告、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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