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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方钽业(000962)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18.98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7 01: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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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东方钽业(000962)报收于27.18元,下跌1.16%,换手率2.92%,成交量14.67万手,成交额3.9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18.98万元,散户与游资合计净流入1718.98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方钽业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至不超过118,990.00万元,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18.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77.5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41.4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585人,代表股份218,175,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146%。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1,459,2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990.00万元,用于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中国有色集团和中色东方集团,分别认购10,527.42万元和48,000.00万元。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18,990.00万元,用于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火法冶金熔炼生产线改造、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有助于保障产业链安全、优化产品结构、补足产能缺口、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各项目已取得相应备案及环评批复,董事会前部分项目已有少量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后续建设投入,不涉及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进行分析,披露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本次发行预计增加总股本,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但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财务稳定性。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调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相应修订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包括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程序合规,形成节余资金合理,用途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公告,因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受限,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990.00万元,原为12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由12,569.73万元调减至11,559.73万元,其余募投项目金额不变。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990.00万元,用于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中国有色集团和中色东方集团。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990.00万元,用于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火法冶金熔炼生产线改造、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等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更新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修订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等内容。修订依据为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得超过总额30%的规定。本次预案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因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受限,公司对发行预案进行修订。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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