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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派特尔(920871)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0.06万元,占总成交额12.9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4 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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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派特尔(920871)报收于19.16元,上涨4.13%,换手率8.27%,成交量3.65万手,成交额6960.7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0.06万元,占总成交额12.9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派特尔拟回购注销309,936股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并向3名核心员工预留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

交易信息汇总

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0.06万元,占总成交额12.93%;游资资金净流入104.8万元,占总成交额1.51%;散户资金净流出25.89万元,占总成交额0.37%。

公司公告汇总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309,936股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数量、向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2日,价格为2.75元/股)、因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聘任洪锦鸿为证券事务代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5:00至11月28日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议案一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2024年末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2024年收入总额217,185.57万元,职业风险基金年末数为12,619.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万元,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项目合伙人徐灵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培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兵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处罚。2025年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2024年持平。

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4,985,577股减至84,675,641股,注册资本由84,985,577元减至84,675,641元,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洪锦鸿先生,199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起任职于派特尔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原证券事务代表潘海琳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该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业绩达标,4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100%,解除限售比例为80%;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合法合规;因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同意对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以2025年11月12日为授予日,按2.75元/股向3名核心员工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梁盛燕、杨宜爵、王其木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原预留授予6人共96.8万股调整为3人共34万股,已放弃的62.8万股不予登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失效。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确认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得分为87.59分,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80%;4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为44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239,744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确认公司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88万股调整为96.8万股,授予价格由3.22元/股调整为2.75元/股;本次实际向3名核心员工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5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为50%;公司层面考核以2025年、2026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目标。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11月7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为87.59分,解除限售系数为80%,4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9,744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2.75元/股,并拟回购注销309,936股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转增1股、派现2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22元/股调整为2.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3,874,200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968,000股;最终向3名核心员工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2日;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并获得法律意见支持。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11月7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1月7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为87.59分,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80%;4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4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239,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由3.22元/股调整为2.75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22,000股调整为3,874,20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880,000股调整为968,000股。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向3名核心员工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5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目标,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

公司披露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确定陈曾阳、张智龙、陈一江等3名核心员工为激励对象;三人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34.0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量的35.12%,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9%;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9,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回购价格为2.7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52,324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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