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东阿阿胶(000423)报收于49.19元,上涨0.72%,换手率1.35%,成交量8.71万手,成交额4.27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75.6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920.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754.81万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以及补选王毅飞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3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部分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捐赠议案。公司拟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开展校企合作,聚焦胶类药物及膏方研究、国际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和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合作期内五年,每年向该校提供15万元奖学金,合计75万元。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内容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提名王毅飞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王毅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小跃女士、于晓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二人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二人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但将继续在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截至公告日,二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表示将尽快完成补选工作,并对二人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东阿阿胶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7,036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预计102,741万元,采购及接受服务预计14,295万元。关联方为受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9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60,736万元。
担保管理制度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规范担保审批流程及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原则上不对无股权关系的外部公司提供担保,仅可对控股子公司或有控制关系单位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要求反担保,并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审查。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过半数董事通过,且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规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的情形。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在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战略管理制度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战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明确了战略管理的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战略规划管理、战略实施管理、战略检讨与调整等内容。战略管理涵盖战略规划、实施、检讨与调整全过程,遵循五年一制定、年度滚动调整原则。董事会为战略最高决策机构,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战略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公司战略规划需经上级单位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业务及职能战略由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制度还规定了商业计划编制、管理报告机制及战略定期检讨与调整机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搜寻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外部董事占多数。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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