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信科移动(688387)报收于6.79元,下跌0.59%,换手率2.19%,成交量44.17万手,成交额3.02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4.22万元,占总成交额3.33%;游资资金净流出350.91万元,占总成交额1.16%;散户资金净流出653.32万元,占总成交额2.17%。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开制造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00股,占总股本8.19%;国开科创持有10,000,000股,占总股本0.29%,合计持有8.48%。因自身资金需求,两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合计不超过1%股份。截至2025年11月10日,国开制造业基金已减持34,187,500股,占总股本1.00%,减持价格区间为6.50~7.30元/股,减持总金额233,014,817.79元,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国开科创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后,国开制造业基金持股比例降至7.19%,两股东合计持股7.4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补选非独立董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李强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娇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叶娇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关联关系,符合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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