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万盛股份(603010)报收于12.28元,下跌0.57%,换手率4.78%,成交量28.2万手,成交额3.52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41.4万元,占总成交额10.07%;游资资金净流入883.55万元,占总成交额2.51%;散户资金净流入2657.85万元,占总成交额7.5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操宇、成畋宇、潘东辉、唐斌、刘明东,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良照、孟跃中、朱黎庭;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开展票据池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会议将审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修订公司章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等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业务有助于统一管理应收票据,降低财务管理成本,减少现金支付,优化财务结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审计部门监督,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和期限内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控股子公司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珠海熵能的担保余额达4,000万元。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为43.74%,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6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7%,无逾期担保。
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交易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得从事投机交易,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证券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公司应定期评估风险敞口和套期保值效果,出现重大亏损时及时披露。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符合条件的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表决等程序需符合法规和章程规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决议并保存记录。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委托理财须使用闲置资金,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裁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交易、资产抵押、融资借款等方面有明确权限,并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允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制度规定了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并要求在相关情形消除后及时披露。该制度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资产买卖、证券投资等,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裁在权限内决策。投资遵循合法合规、资源优化配置、风险防范原则。投资部门负责项目调研与实施监督,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与核算,审计部门有权审计监督。投资项目转让与收回审批程序与投资决策一致,财务部门须建立明细账并定期盘点资产。
公司制定《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设立项目跟投委员会审批方案,执行小组负责日常管理。跟投项目分为财务投资类和产业投资类,参与人员包括项目核心团队、投资团队、项目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等平台间接持股,出资方式为现金自筹。收益按持股比例分配,退出机制一事一议,由跟投委员会决定。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和联席董事长各1人。规则涵盖董事任职资格、忠实勤勉义务、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召开、表决方式、回避制度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决策、投资方案制定、高管聘任、机构设置等职权,并对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设定审批权限。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在信息公开前的登记备案流程,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需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涉及变更用途、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披露专项报告。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方面。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报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实施监督。子公司需定期上报经营和财务信息,严格执行公司制度。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定义、关联人范围、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与关联人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制度还规定了与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以及关联共同投资、资产购售等事项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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