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旗滨集团(601636)报收于7.07元,上涨1.73%,换手率1.43%,成交量38.33万手,成交额2.68亿元。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49.5万元,占总成交额6.15%;游资资金净流出1144.58万元,占总成交额4.27%;散户资金净流出504.92万元,占总成交额1.88%。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期限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拟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007,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74%,已支付金额83,590,746.3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区间为6.79元/股至7.21元/股。累计回购金额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83.59%、上限的41.80%;累计回购数量占拟回购股份总数下限的109.16%、上限的54.58%。回购进展符合相关规定和方案要求。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柏忠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连续21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即7.06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为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对旗滨集团提前赎回“旗滨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旗滨集团于2021年4月9日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旗滨转债”,代码113047,期限6年,初始转股价格13.1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43元/股。自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公司股票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06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旗滨转债”议案,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赎回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无交易“旗滨转债”情形。保荐人认为本次赎回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无异议。
旗滨集团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连续21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即7.06元/股),已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投资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以5.43元/股转股,否则将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投资损失。公司已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赎回事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无减持可转债行为。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对本次赎回无异议。公司将后续披露赎回实施公告。联系部门:董秘办公室,电话:0755-8635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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