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格力博(301260)报收于17.92元,上涨0.22%,换手率1.85%,成交量3.78万手,成交额6714.09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5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91.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42.01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条件,未发生不得行权情形。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5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224.4949万份。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等情形。同时,同意公司按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5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224.4949万份。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退休、1名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1.936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会议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退休、1名因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1.9369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尚需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1月7日,第一个行权期自2025年11月7日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17.52%,满足不低于13.00%的增长率考核要求。15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可行权比例为100%。本次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224.4949万份。同时,因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退休、1名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1.9369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1月7日,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52%,达到54.26亿元,满足不低于13.00%的增长考核要求。除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条件外,其余15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34名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1.9369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8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24.4949万份,行权价格为12.25元/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17.52%,满足第一个行权期不低于13.00%的增长要求。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15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可行权比例为100%。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条件,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本次行权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行权期限将另行公告。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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