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大烨智能(300670)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30.0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4 01:26: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大烨智能(300670)报收于8.67元,下跌3.56%,换手率7.81%,成交量17.54万手,成交额1.5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30.04万元,游资与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975.44万元和554.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拟将锦华01、锦华02船舶以光船租赁方式出租,每船日租金22,250美元,预计最低租金总收入达4872.75万美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已获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30.0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75.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54.6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杰主持,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将船舶锦华01、锦华02通过光船租赁方式进行长期出租,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改善经营状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均获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黄斌斌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改善公司盈利水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公司六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3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审议事项为《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将单独计票。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林忠杰,电话:025-87163306,传真:025-87163326,邮箱:tzzgx@dayedq.com。出席股东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华零壹、锦华零贰拟与OOS International B.V.签署《光船租赁合同》,将船舶锦华01、锦华02以光船租赁形式出租,每船每天租金22,250美元,用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海上油气项目。运营期最短1095天、最长1245天,自“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触发日”与2026年3月1日较早者起算,承租方可选择延长730天。初步测算两船租金总收入为48,727,500美元(按1095天计算)。合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承租方提供按需银行保函,覆盖90天租金。争议解决适用英国法律,提交伦敦仲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租金支付、汇率波动等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烨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